一篇高考疑似抄襲作文引發(fā)的思考
2008-07-02 08:58:13海峽都市報文章作者:
6月25日本報A15版報道了《高考優(yōu)卷作文疑似“抄襲”?》的新聞,一篇在今年高考中得到高分的作文卷《我于咖啡中看見》被指疑似“抄襲”。在這篇千余字的作文中竟有6處、近300字引用了七堇年的散文隨筆《被窩是青春的墳墓》中的原句(2007年11月由長江文藝出版社出版)。
在之后的討論中,有七成讀者“力挺”考生,認為考生考試不容易,高考作文不必苛求,還有的讀者甚至稱贊考生記憶力超強、博覽群書,還有很好的臨場應用能力。
面對這樣的事件,我們該從何種角度來看待?對它的評價更普遍和更深刻的意義在哪?
律師:法律上不算侵權
郭敬明《夢里花落知多少》涉嫌抄襲莊羽的《圈里圈外》一案以郭敗訴告終。莊羽的代理律師、北京市東方恒信律師事務所的邢鳳華律師在接受采訪時告訴記者,“首先需要明確的是:高考作文抄襲與著作權法‘著作權保護’中的抄襲是兩個性質完全不同的問題。著作權法‘著作權保護’中,抄襲行為界定的目的是為了維護著作權人的合法權利,而高考作文中抄襲行為的界定是為了培養(yǎng)學生獨自創(chuàng)作的能力。當然二者在某些方面存有共性,如都鼓勵和倡導獨創(chuàng)性等。因此在高考作文中判斷是否構成抄襲,不能簡單地套用著作權法‘著作權保護’中抄襲行為界定的標準和方法!
據(jù)邢鳳華律師介紹,著作權法中的“權利限制”條款規(guī)定,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jīng)發(fā)表的作品,可以不經(jīng)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在此情形下使用他人已經(jīng)發(fā)表的作品,不構成侵權,不屬于抄襲。也就是說,高考作文中使用他人已經(jīng)發(fā)表的作品片段,是為個人學習所用,按照法律規(guī)定,不屬于抄襲行為。
那么如果將此事放在著作權領域考慮,一千多字的作文,使用了他人的片段達到近1/3算不算抄襲?邢律師的回答是,在司法程序中,字數(shù)多少也不是絕對的界定方式,還要根據(jù)相關的原則和規(guī)定!爱斎蝗绻呖甲魑挠肿鳛樽髌饭_發(fā)表,便應該按照著作權法‘著作權保護’中界定抄襲行為的原則和方法來加以界定!
但這篇優(yōu)卷作文曾在至少三家報刊上公開發(fā)表,那么這是否又算“抄襲”?邢律師表示,這需要具體考慮,比如有沒有注明考生姓名、有沒有取得稿費、是否征得考生的同意才發(fā)表等細枝末節(jié)的問題。
教師:“押題套題”成常態(tài)
“‘有備而來’是高考應試作文的常態(tài)!备V萑姓Z文高級教師朱天騏老師如是說。
“現(xiàn)在進考場前考生們肯定有一些準備,當然多數(shù)教師會指導考生們進行一些改造,而不是完全照搬,比如今年備考中很多教師就指導考生們寫與汶川大地震相關的文章,然后將報紙上的文章、范文整理出來,再將可能拓展的話題一一說明。”
“也有類似‘萬金油’似的文章,比如一些時下熱議的話題,舉個例子:‘農民工’題材的,就可以將準備好的材料套用在去年的高考作文‘季節(jié)’中,你可以講春風助學,講送溫暖,再聯(lián)系一些關鍵字眼,議論幾句,于是素材馬上就可以經(jīng)過簡單的技術處理,變成一篇不錯的作文———再高明的批卷老師也看不出‘抄襲’的痕跡。”朱老師也很無奈地說,這樣的應試輔導對孩子真實的寫作能力當然是有弊無益,但做老師的也只能對作文不好的學生進行如此補習。
三種情況視為抄襲
那么高考閱卷中何種情況可認為是抄襲卷呢?福建兒童發(fā)展學院副教授鄭偉早年也曾經(jīng)參與高考作文評卷工作。他認為,“一般人理解文字雷同或照搬就屬抄襲,但我認為嚴格上說這篇高考作文并不算抄襲,因為即使拿掉那些被認作是‘抄襲’的部分,仍然是一篇不錯的文章,可以看出這名學生的寫作水平和他博覽群書以及超強的記憶能力,那些雷同的文字并非生搬,上下文銜接得通暢,也表達了自己的思想,不能一棍子打死!
鄭老師告訴記者,雖然考題中明確要求“不得抄襲”,但要判斷是否抄襲確實很難,并沒有明確規(guī)定出套用多少字算抄襲,每個評卷教師也有自己的評價眼光。按照他的經(jīng)驗,以下三種情況可視為抄襲:一是完全照抄;二是大部分文字是別人的,只是在過度句上進行勾勒;三是構思、立意都是別人的,有意地用自己的文字改造。
不該下“套”過早
為什么喜歡套?“是因為教學的過程中出了問題?旄呖剂死蠋焸儼l(fā)現(xiàn)考生還不會寫文章,于是就出了‘套用’這個下策。”鄭偉老師告訴記者,很多老師都喜歡教考生寫“安全作文”。之所以“安全”,說明評卷老師還是有一個框架在那里,有他的“潛在標準”,于是就有一定的套路,學生經(jīng)過訓練可以迎合這樣的“審美情趣”。
鄭偉老師認為,之所以出現(xiàn)“應試作文”,出現(xiàn)此類的“有備而來”,關鍵問題是不適當?shù)臅r候做了不適當?shù)氖拢盒W的時候應該保持孩子的靈氣,讓孩子對寫作有興趣,而我們過早地把一些所謂“方法”、“概念”、“規(guī)律”教給他們。如果到了初中再講方法和規(guī)范,到高中對“思想深度”有所提升的話,不僅能體現(xiàn)新課程改革的方向,考生們也就不需要再套題,一樣能夠寫出精彩文章。
□鏈接
歷年高考涉嫌抄襲作文
2001年,四川一考生高考滿分作文《患者吳誠信的就診報告》涉嫌抄襲當年第7期《雜文選刊》刊發(fā)的《患者吳良知先生的就診報告》;
2003年,海南一考生的高考滿分作文《最美麗的鳥》涉嫌抄襲《故事會》雜志刊發(fā)的《愛的誤區(qū)》;
2004年,重慶高考考生的滿分作文《我是一只想死的“老鼠”》涉嫌抄襲《微型小說選刊》2004年第9期的《我是一只想死的鼠》。該文原載《文藝生活》2004年第3期。(天涯網(wǎng)友整理)
舊作成高考滿分作文
原作者維權惹爭議
2006年,供職于《成都晚報》的曾穎在搜索自己2002年發(fā)表于《新快報》的文章《桃花源祭》時,發(fā)現(xiàn)這篇舊文變成了2004年高考中的一篇滿分作文。這篇作文除了個別遣詞造句外,基本上與曾穎的文章一致,就連題目都一樣。
曾穎遂在天涯社區(qū)發(fā)帖披露此事,并表示要“追究到底”。該帖在天涯的點擊率超過14萬,3000多人次參與討論。部分網(wǎng)友認為曾穎“不厚道”、“借維權之名,進行自我炒作”,并為學生抱屈,認為“沒必要把一個學生逼上絕路”。
曾穎對部分網(wǎng)友“黑白顛倒”的是非觀非常惱火,他表示,通過此事的曝光和爭吵,希望能讓正在迎接高考的語文老師放棄押題背作文的教學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