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理工大學2007年招生章程
2007-04-23 11:21:18南京大學招生網
南京理工大學招生信息網近日公布了2007年招生章程,特別搜集整理以方便考生閱讀,詳細內容如下:
學校名稱:南京理工大學 校址:南京市孝陵衛(wèi)200號(獨立校區(qū))
層次:部屬院校重點本科 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院校
外語語種要求: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英語兩個專業(yè)一般要求英語語種考生,其它專業(yè)不限。
男女比例:除國防生外,男女比例不限。
身體健康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zhí)行,國防生需符合《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學生入校后將進行復查,異常者按照學校有關規(guī)定處理,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隱情不報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入學資格。
收費標準:學費4600元/人年(藝術類專業(yè)6800元/年),住宿費每人收取1200元/年。
錄取原則:
1、新生錄取按照以文化考試成績?yōu)橹,德、智、體全面衡量的要求,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
2、我校根據考生報考情況確定投檔比例,一般不超過110%,根據考生考試的總分,按照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予以錄取。
3、我校認可各省(市、自治區(qū))照顧加分政策,按照加分后的成績安排專業(yè)。
4、我校對前三個專業(yè)志愿之間設不超過3分的級差,第三專業(yè)志愿以后無級差。
5、我校在安徽、浙江、福建、山西、四川、重慶、湖北、山東、河南、北京等省,擇優(yōu)錄取第二志愿報考我校且高考成績原始分超出該省本一批次控制線80分以上的考生,這部分考生用預留計劃錄取,并滿足其專業(yè)志愿。
6、我校面向河北、遼寧、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河南、湖北等八省招收為南京軍區(qū)培養(yǎng)的國防生80名,按照教育部和有關省國防生招生政策實施錄取。
7、定向就業(yè)招生按照教育部相關政策實施錄取,定向學生來校報到時,須簽訂定向培養(yǎng)就業(yè)協(xié)議后方可辦理入學手續(xù),我校對來校報到時無故拒簽協(xié)議的已錄取考生,取消其錄取資格。
8、我校是教育部批準實施自主選拔錄取的試點高校,對申請我校自主招生,經我?己苏J定的考生進行自主選拔錄取。
咨詢電話:025?84315260, 84315761,84313837
傳真:025?84432546
聯(lián)系地址:南京市孝陵衛(wèi)200號 南京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
招生網站: zsb.njust.edu.cn 郵編:210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