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大學2007年自主選拔錄取實施辦法
2006-12-20 11:44:00浙江大學本科招生網
根據教育部《關于2004年部分高等學校進行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04】1號)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高等學校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03】2號)文件精神,我校2007年繼續(xù)開展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工作,堅持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積極探索高考人才選拔機制的改革。整個自主選拔錄取工作在加強管理和監(jiān)督及建立良好的自我約束機制的基礎上進行,為做好2007自主選拔錄取工作特制定實施辦法如下:
第一條 申請條件
我校自主選拔錄取工作遵循"公開程序、公正選拔、綜合考核、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報名方式采取中學推薦與個人自薦相結合的方式。2007年自主招生計劃為: 350名。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應屆高中畢業(yè)生可向我校提交申請:
1、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數、理、化、生物、信息學)省級二等獎以上(含二等獎)或二個學科以上(含二個)三等獎者;
2、高中階段在科技創(chuàng)新方面有突出表現(xiàn)且可提供相應證明材料或獲各種專利、科技發(fā)明,經我校專家組認定者;
3、高中階段在文學和外語方面有突出成績并可提供相應支撐材料經我校專家組認定者;參加第五屆《高校招生》雜志社舉辦的全國創(chuàng)新英語作文大賽的優(yōu)勝者;
4、高中階段思想品德和社會工作能力突出,獲省級優(yōu)秀學生或優(yōu)干稱號且綜合排名達到該中學(文、理科)畢業(yè)生人數前30%者;
5、在重慶、四川、湖南、湖北、山東、河南、貴州、河北省(直轄市)省級(示范性)重點中學中,由中學推薦,德智體全面發(fā)展、成績一貫優(yōu)秀、年級綜合排名(文、理科)前20%(生源質量較好的名校經我校同意后可適當放寬 )的應屆高中畢業(yè)生。
第二條、申請程序
1、 網上報名:符合'申請條件'的考生,全部在網上完成報名手續(xù),從本辦法公布之日起到2006年12月31日止。學生登陸“重慶大學本科招生在線(202.202.4.174/bmxt/zkaoindex.asp),進入自主選拔報名系統(tǒng)頁面,按系統(tǒng)要求完成報名工作,并用A4紙打印申請表。
2、 須提交的相關材料內容包括:
A. 重慶大學2007年自主招生申請表(中學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B. 高中階段學習成績及年級排名復印件(加蓋中學公章)
C. 自薦書(本人手寫,字數不少于2000字)以及兩名所在中學教師的推薦信
D. 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
以上材料用A4紙打印并裝訂成冊以掛號信或特快專遞方式郵寄到學校(確保資料在一周內抵達學校)
郵寄地址: 重慶市沙坪壩區(qū)沙正街174號 重慶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400030 (請注明"自主招生報名材料"),報名截至時間:12月31日,有效時間以郵戳為準,申請材料一律不退還。
第三條、選拔程序
1、 學校成立自主招生領導小組和專家組,負責自主招生選拔工作。
2、 報名結束后學校對所有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初審合格學生名單于2007年1月25日在本網站公布,合格學生于2007年3月初(考試時間于一月底在網上通知)參加綜合考試和面試。
3、 考核內容:先筆試,筆試合格者再面試,最后根據筆試和面試成績確定自主招生擬錄對象。筆試:時間3小時
理科:涵蓋英語、數學、物理、化學等相關知識
文科:涵蓋英語、數學、歷史、時事等相關知識
面試時間:每人20分鐘左右
凡報考建筑學、城市規(guī)劃、景觀建筑設計專業(yè)的考生須在面試后加試徒手畫,考試和徒手畫均合格者將成為上述三個專業(yè)的擬錄人選。
4、 被我校確定為自主招生擬錄對象者,我校將上報教育部及其所在省(市)招辦并在我校招生網上公示(公示時間7天)。公示無異議者,將成為我校2007年自主招生對象。
第四條、錄取原則
1、凡被我校確定為自主招生對象者必須于2007年6月30日前在網上報名系統(tǒng)中的完成高考錄取所需數據的填報工作(第一志愿填報重慶大學、考生號、高考成績、專業(yè)志愿等)。未按時填報者將視為自動放棄自主招生資格。
2、凡被我校確定為自主招生對象者,2007年的普通高考成績不得低于其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qū))的重點本科控制分數線;
3、高考志愿中必須第一志愿填報重慶大學(實行平行志愿的省我校志愿排第一順序);專業(yè)志愿必須填報我校在其所在省(市)招生計劃中的專業(yè)。填報專業(yè)志愿必須將其所在省高考志愿表中專業(yè)志愿一欄填滿且專業(yè)不能重復。
4、(A)、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市)的投檔線以上的考生,加20分進行專業(yè)安排(填報需加試徒手畫的專業(yè),加試成績合格者才能錄取到相關專業(yè))。
(B)、高考成績未達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市)的投檔線,但達到其所在省(市)劃定的重點線的考生,且服從專業(yè)調劑,我校將參考其填報的專業(yè)志愿合理安排專業(yè)。
第五條、其它
1、學校紀監(jiān)部門參與自主招生選拔錄取工作的全過程,保證實施過程的公平公正。
2、接受社會監(jiān)督。
3、自薦或推薦材料必須真實可信,凡發(fā)現(xiàn)有弄虛作假和舞弊行為者,一經核實立即取消其入選資格,并根據國家有關法規(guī)和招生政策等追究有關當事人責任。
第六條、本辦法由重慶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七條、本實施辦法從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